学院召开2017级人才培养方案原则性意见审定会发布日期:2017-05-03

    4月27日上午,学院在圆形会议室召开2017级人才培养方案原则性意见审定会。学院副院长夏雪芬主持会议,教务处正副处长、各系(院)正副主任及教务处相关人员参会。   
    会议首先宣导了学院2017级人才培养方案原则性意见。
    会上,夏雪芬作讲话。她表示,学院人才培养应立足于学院转型升级、特色发展、内涵发展、质量生存的大局;立足于实现学生成长成才的教育目标;立足于经济社会和行业企业以及职业教育现代化需要。她指出,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要体现学院办学指导思想,符合学院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培养理论基础够用、实践能力较强的高级应用型技能型人才,以适应经济社会和行业企业需求为目标,以培养技术技能、实践能力为主线,同时要强化综合素质教育,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人文素质、专业素质和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她提出,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要主动适用经济社会发展,满足行业企业需求;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贯彻产学研结合思想,注重学生实践能力培养;积极推进“岗、课、证、赛”融合教育。
    参会人员根据夏雪芬讲话精神,围绕2017级人才培养方案培养模式、专业群建设、课程模块的设置、教学计划的安排以及专业审核评估指标体系的可行性和合理性等关键内容展开了积极而热烈的讨论,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会议最后,夏雪芬对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提出具体要求:一要端正态度,认真严谨地对待工作;二要深入开展调研;三是要集思广益,加强校企及部门之间交流与沟通;四要有计划有步骤按时完成工作,保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