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以下简称“两项法规”),做好2017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3月30日上午,学院在一教学楼圆形会议室召开2017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部署会议。党委书记、院长段鹏,党委委员、副院长袁斯晨,副院长夏雪芬及各部门负责人(不含院、系、部)参加了会议,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陈勇主持会议并讲话。
党委组织部部长贺丰对“两项法规”重要精神进行宣导,详细讲解了填报2017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的注意事项,并对新增事项和调整完善的内容进行了重点解读。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陈勇指出,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安排,既是政治纪律,也是组织纪律,是领导干部对党忠诚的具体体现。陈勇强调,今年是“两项法规”出台后的首次填报,标准更严,要求更高,填报内容更具体。一是要高度重视个人事项报告工作,认真抓好落实;二是要反复学习“两项规定”基本精神和内容,准确把握填报要求;三是要逐项核对填报信息,对个人填报的内容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坚决避免出现漏报、瞒报等情况。
下一步,党委组织部将在填报过程中进一步做好政策解释和指导,确保填报工作按规定进行。
会议现场
学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陈勇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
党委组织部部长贺丰同志宣导文件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