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下午,学院召开2020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原则性意见审定会。教务处长李长春教授主持会议,学院副院长夏雪芬教授、各系(院、部)负责人及教务处相关人员参会。
会议学习了《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宣导了学院制定(修订)2020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原则性意见。参会人员围绕2020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培养模式、专业群建设、课程模块的设置、教学进程的安排、专业核心课程标准以及专业技能考核标准等关键内容展开了积极而热烈的讨论,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教务处随后将启动2020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修订)工作,各系(院)表示将根据教务处的安排有计划、有步骤高质量的完成相关工作。
(撰稿:刘妍)